北京市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 QB
编 号: JG/QB-001-2006
备案号: JQB-090-2006
地 下 工 程
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细则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Bentonite Waterproofing Materials for Underground Works
2006-01-05发布 2006-03-05实施
北京永顺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
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发布
北京市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
地 下 工 程
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细则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Bentonite Waterproofing Materials for Underground Works
编 号: JG/QB-001-2006
备案号: JQB-090-2006
主编部门:北京永顺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执行日期:2006年 3 月 5 日
2006年 北京
关于同意北京市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
《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细则》、《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备案的函
建企标备函[2006]16号
北京永顺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有关专家审查通过,同意所报技术标准为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企业标准在在北京市建委备案,备案号为:
《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细则》(JG/QB-001-2006),JQB-090-2006;
《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G/QB-002-1006),JQB-091-2006。
北京市建委科教处
2006年5月15日
前 言
本细则的主要内容为:总则、防水施工材料、膨润土防水材料进场存储与保管、施工细则、防水施工验收。
本细则是基于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技术研发、地下结构防水工程的实际应用,并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意见编制的。本细则的编写,贯彻了“防水施工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细则中的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具体解释由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负责。细则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交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B座1110室,邮政编码:100022),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细则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永顺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捷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Morris Hoagland 汪一惠 郑勇亚 李小群
郎佳川龙 张举政
目 次
1 总 则
1.0.1 为了保证地下工程防水施工质量,加强防水施工过程控制,促进技术进步,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施工。包括:地铁、各种地下构筑物、建筑物地下室及公路、铁路隧道。
1.0.3 防水施工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后方可实施。
1.0.4 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必须依据本施工细则、设计文件经现场调查后编制出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批准后组织并指导施工。
1.0.5 采用的膨润土防水材料主材,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物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
1.0.6 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7 膨润土防水材料必须由专业防水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防水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1.0.8 膨润土防水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施工。
1.0.9 施工中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地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膨润土防水材料
指利用天然钠基膨润土加工制作而成的地下工程防水材料,包括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和膨润土防水粉、膨润土防水浆及膨润土橡胶止水条等配套材料。
2.0.2 膨润土防水毯
由两层土工织物(一层有纺土工布、一层无纺土工布)包裹天然钠基膨润土颗粒针织而成的毯状材料。膨润土颗粒均匀分布,以针织方法将膨润土颗粒固定,无纺土工布的外表面可加烫一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薄膜。
2.0.3 膨润土橡胶止水条
由天然钠基膨润土颗粒和丁基橡胶复合而成,并具有缓胀性能的条带状材料。适用于施工缝、穿墙管处的止水。
2.0.4 膨润土防水浆
是一种浆状的膨润土。主要应用于膨润土防水毯搭接缝的封闭、破损处修补及管线穿透防水毯处的补强处理。
2.0.5 膨润土防水粉
是颗粒状的天然钠基膨润土,主要应用于穿墙管的根部、阴角等处的处理。
3 防水施工材料
3.0.1 膨润土防水产品规格,按照膨润土防水毯单位面积质量区分,根据设计要求生产。
3.0.2 表面平整,厚度均匀,无破洞、破边,无残留断针,针刺均匀。
3.0.3 长度、宽度及单位面积质量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尺寸偏差及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允许偏差,% |
|
长度,m |
按设计或合同规定 |
-1 |
|
宽度,m |
按设计或合同规定 |
-1 |
|
单位面积质量,g/m2 |
按设计或合同规定 |
-10 |
3.0.4 防水施工材料应包括膨润土防水材料和辅助材料。
3.0.5 膨润土防水材料应包括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配套材料应包括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膨润土防水浆、膨润土防水粉。
3.0.6 防水施工辅助材料应包括水泥钉及垫片、甩头保护材料、金属收边条、防雨雪保护材料等。
3.0.7 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膨润土橡胶止水条的物理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A的规定。
3.0.8 水泥钉的长度、垫片的材质和厚度应满足挂设防水毯的要求。
4 膨润土防水材料进场复验、存储与保管
4.0.1 膨润土防水材料运至现场,材料供应商应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主要物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交接、入库,并办理签字手续和专人保管。
4.0.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膨润土防水材料应按《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4.0.3 材料接收人员在查验材料合格证和物理性能检测报告的同时,应检查材料在出厂运输过程中是否受雨淋、浸泡而早期水化;遭受雨淋、浸泡的材料,禁止接收入库。
4.0.4 入库时,防水毯主材及其配套材料应分类存放;防水毯应架空放置,架空支点应不少于3个,堆放高度不超过4层;材料堆应用苫布或塑料薄膜严密覆盖。
5 施工细则
5.1 施工工序
5.1.1 膨润土防水材料施工应按以下工序进行。
5.2 基面处理
5.2.1 膨润土防水毯铺/挂设前应进行基面处理,包括基面渗漏水治理和基面平整度处理等。
5.2.2 基面渗漏水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 基面平整度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D—基面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
L—基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
处理方法:凿U形槽,平面上用水泥砂浆或膨润土防水粉/浆嵌填;立面上用水泥砂浆或膨润土防水浆嵌填。
5.2.4 基面渗漏水治理和平整度处理后,须报请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3 防水毯铺/挂设设备与机具
5.3.1 铺/挂设防水毯的设备与机具包括:简易吊装设备、铺/挂设台架、射钉枪、铁锤、裁切刀/剪刀。
5.3.2 所使用的射钉枪应为可调节冲击力的射钉枪,冲击力的大小应在防水毯铺设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5.3.3 如无可调节冲击力的射钉枪时亦可人工锤击固定防水毯。
5.4 防水毯的铺/挂设
(一)施工准备
5.4.1 检查与试验铺/挂设防水毯的主要设备与机具,要求达到状态完好,能完全满足防水毯铺/挂设的要求。
5.4.2 按施工和材料计划,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及配套材料准备充足。
5.4.3 按要求准备好防水毯的下料场地。下料场地必须开阔、平整、干净。
5.4.4 按劳动力计划配备足够的持证上岗施工人员。
(二)防水毯下料
5.4.5 下料前,必须先察勘现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铺设方案,原则应以尽量减少防水毯的搭接为准,明挖结构视防水毯的幅宽纵、横向铺设均可,暗挖隧道则应环向铺设。
5.4.6 下料宜精确,可少许富余,不得短缺。
(三)防水毯的铺设和固定
5.4.7 防水毯应按“品”字形铺设。(见图5.4.7)
图5.4.7 防水毯的铺设形式
5.4.8 防水毯应用水泥钉及垫片固定。
5.4.9 水泥钉的长度应不小于40mm,垫片可为圆形或方形,垫片的直径或边长应不小于30mm;钉孔应呈梅花形布置,水泥钉间距:立(斜)面不大于500mm、隧道顶拱不大于300mm、隧道仰拱不大于500mm、搭接缝处不大于300mm;平面仅在搭接缝处用水泥钉固定;在搭接部位,水泥钉距搭接缝边缘应为15~20mm。
5.4.10 垫片可用与水泥钉配套的圆垫片,也可用不小于1.5mm厚的镀锌铁皮现场裁剪而成的方形垫片。
5.4.11 防水毯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薄膜的一面应朝向迎水面。
(四)防水毯搭接
5.4.12 防水毯为自然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见图5.4.12)
图5.4.12 防水毯的搭接
5.4.13 大面防水毯的搭接缝不宜设在拐角处,搭接缝应离拐角500mm以上;拐角处防水毯应增设附加层。
拐角处防水毯铺设方法:先铺500mm宽附加层(沿拐角两侧各250mm),再铺大面防水毯。
5.4.14 如在立面(边墙)、平面(底板)拐角处的搭接不可避免时,则搭接宽度应为600mm,即立面、平面上的防水毯在拐角处均再往平面、立面延长300mm,不另铺500mm宽的附加层,且立面的防水毯必须压在平面的防水毯之上;如为顶板和侧墙拐角的外包防水,则必须为顶板防水毯压侧墙防水毯。
5.4.15 膨润土防水毯与塑料类防水板、聚氨酯涂层和SBS改性沥青卷材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400mm。
5.4.16 搭接缝应密贴、平整,严禁皱折。
5.4.17 立(斜)面上,防水毯的搭接必须是上幅压下幅;隧道为顶拱防水毯压边墙防水毯。
5.4.18 搭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
5.4.19 所有搭接缝的搭接质量,包括搭接宽度、平整度、密贴、叠压等是否符合要求,均必须经监理人员检查、签字认可。
(五)甩头保护和连接
5.4.20 甩头的预留长度应比钢筋头长200mm以上(如图5.4.21、图5.4.22所示),且必须大于500mm。
5.4.21 立面上的甩头应用300mm宽的白铁皮或低密度聚乙烯(LDPE)板保护(如图5.4.21所示),以防止杂物进入甩头背后和施工对甩头的扰动、破坏。
5.4.22 平面上的甩头,用柔性塑料临时保护层作U形包裹后,再压临时保护板覆盖保护(如图5.4.22所示)。
5.4.23 由于甩头暴露时间长,一定程度的水化难以避免,严禁对甩头进行扰动从而使膨润土水化凝胶体分布不均。
图5.4.21 立面上水平施工缝的甩头及甩头保护
图5.4.22 平面上竖向施工缝的甩头及甩头保护
5.4.24 甩头连接时,不应将已发生一定程度水化的甩头截掉,新防水毯可直接搭接在甩头上,并与附加层对接(甩头的实际搭接宽度应为250mm);甩头对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连接时,应先撕掉保护压条。
5.4.25 甩头连接前,必须先将甩头部位的杂物清除干净。
(六)与其他防水材料的连接
5.4.26 防水毯与塑料类防水板的搭接方法应为:塑料类防水板必须压在防水毯之上,并应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搭接缝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同时,应在搭接部位的塑料类防水板上焊接与其同材质的背贴式止水带,以实现两种防水材料防水区域的分隔。
5.4.27 在顶板、侧墙,防水毯与SBS改性沥青卷材或聚氨酯涂层的搭接方法应为:防水毯土工织布面(毛面)必须压SBS改性沥青卷材或聚氨酯涂层,并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搭接缝。
5.4.28 搭接宽度不小于400mm。
(七)收头处理
5.4.29 防水毯铺设至立面顶部(如风井口部)应作收头处理。
收头做法:如图5.4.29所示,先应用30mm宽、2.0mm厚的白铁皮收口,收口用水泥钉固定,钉间距应不大于300mm;防水毯顶端必须用18mm厚膨润土防水浆封口。
图5.4.29 收头处理
(八)防水毯破损处的修补
5.4.30 防水毯铺/挂设过程中,因钉孔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损,应妥善修补。
修补方法:在防水毯铺设过程中,对破损处先作明显标识;破损如钉孔等直径小于10mm的,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即可。其它较大的破损,先用膨润土防水浆将破损部位封闭,再用同质防水毯覆盖修补,补丁应大于破损边缘300mm,并用水泥钉固定;同时,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将补丁周边封闭。
(九)空鼓的处理
5.4.31 防水毯一旦空鼓,应割开或切除少许防水毯,使之平整并与基面伏贴;割开或切除部位,先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再用同质防水毯覆盖修补,补丁处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300mm,补丁周边必须用膨润土防水浆封闭。
(十)回填
5.4.32 对于分离式结构,膨润土防水毯外侧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85%以上。
(十一)成品保护
5.4.33 防水毯的铺/挂设,应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并采取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塑料布或铁皮覆盖保护等,但是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撤去。同时,应作成品保护技术交底。
5.4.34 成品保护应实行专人负责制。
(十二)注意事项
5.4.35 防水毯铺设过程应尽量防止施工用水引起膨润土早期水化。
5.4.36 铺设立面拐角处防水毯时,应先顺拐角用钉子固定防水毯,再固定其他部位,以防止防水毯空鼓、紧绷。
5.5 细部构造防水施工
5.5.1 膨润土材料防水工程细部构造的防水处理与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5.5.2 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水构造如图5.4.21、图5.4.22所示):
5.5.3 穿墙管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水构造如图5.5.4所示):
图5.5.4 穿墙管防水构造
5.6 安全文明施工
5.6.1 铺/挂设防水毯的简易吊装设备、台架,应经检算满足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
5.6.2 防水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施工交底;每班作业前,应对吊装设备、铺/挂设台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施工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6.3 防水施工前,应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以应对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5.6.4 防水施工过程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全过程文明安全施工。
本细则用词说明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