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 BHH |
---|---|
品牌: | 黄河防爆郎太牌 |
原产地: | 中国 |
类别: | 交通运输 / 物流 / 起重装卸设备 |
标签︰ | 矿用防爆环链葫芦 , 矿用环链葫芦 , 防爆环链葫芦 |
单价: |
¥1000
/ 件
|
最少订量: | 1 件 |
最后上线︰2019/03/20 |
“矿用防爆环链电动葫芦”产品详细描述: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生产的矿用防爆环链电动葫芦所采用的防爆电动机,防爆电器装置等,不论是本厂自行设计制造还是由配套厂生产的,都是根据国家标准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第2部分 隔爆型“d” 》的规定和JB/T5317.2-1991《环链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制成防爆标志为ExdI的矿用防爆环链电动葫芦,本产品所配用的防爆电机、防爆电器均取得了国家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及有效期内的MA证。本产品适用于安装在轨道上起吊重物,保证足够安全。本产品所有电器产品配套件必须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标证。本产品适用于煤矿井下(非采掘面)工作环境中使用,严禁用于起吊人员,严禁超载使用!
矿用防爆环链电动葫芦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使用。
二、适用范围
1、本系列矿用防爆环链电动葫芦结构紧凑、自重轻、体积小、起重能力大。当井下工作环境中充有爆炸性混合物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力工具,因而成为合理工艺过程中必备的机械设备。
2、使用环境
(1)海拔2000米以下
(2)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 -25℃。
(3)电网波动在±10%。
(4)相对湿度不超过95%,能防止滴水的场合。
(5)在具有甲烷爆炸性危险气体的煤矿井下(非采掘面)。
如实际使用条件与上述不符,订货时需说明。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我们会耐心详细给您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