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 食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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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鲁洲 |
原产地: | 中国 |
类别: | 化工 / 食品添加剂 |
标签︰ | 山梨糖醇 , 山梨糖醇液 , 甜味剂山梨糖醇液 |
单价: |
¥5
/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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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订量: | 70 公斤 |
最后上线︰2024/11/01 |
山梨糖醇(液)Sorbitol Solution
别名 山梨醇
编码 GB 19.006;INS 420
性状
白色吸湿性粉末或晶状粉末,片状或颗粒,无臭。依结晶条件,熔点在88~102℃范围内变化,相对密度约1.49。易溶于水(1g溶于约0.45mL水中),微溶于乙醇和乙酸。甜度约为蔗糖的一半,热值与蔗糖相近。
制法 由葡萄糖在镍催化剂存在不加热,加压氢化制得。可制成结晶、粉末或糖浆液。
鉴别方法
1.取本品水溶液(7+3)1mL,加硫酸亚铁试液2mL、氢氧化钠溶液(1+4)1mL,溶液呈蓝绿色,不混浊。
2.取本品水溶液(1+100)1mL,加新配制的邻苯二酚溶液(1+10)1mL,充分摇混后,加硫酸2mL,摇混时立即呈红色。
毒理学依据
1.LD50 小鼠口服23200mg/kg体重(雌性);
小鼠口服25700mg/kg体重(雄性)。
2.GRAS FDA-21CFR 184.1835。
3.ADI 无需规定(FAO/WHO,1994)。
4.代谢 人食后在血液中不转化为葡萄糖,其代谢过程不受胰岛素控制。
本品安全性高,人长期每天食用40g无异常,但超过50g时,因在肠内滞留时间过长,而可导致腹泻。
使用 营养性甜味剂、湿润剂、螯合剂和稳定剂。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920-1996)规定:山梨糖醇液可按生产需要用于糕点,最大用量为5.0g/kg;鱼糜及其制品0.5g/kg;豆制品工艺用、制糖工艺用、酿造工艺用,按生产需要适量适用。
(2)FAO/WHO规定:可用于葡萄干,最大用量为5g/kg;食用冰和加冰饮料为50g/kg(单用或与甘油合用量)。
(3)实际使用参考:用于其他食品的参考用量为:软饮料1.3g/L;冷饮70g/L;糖果21g/kg;焙烤食品50g/kg;布丁类8g/kg;糖衣0.5g/kg;顶端裱花280g/kg。
使用山梨糖醇的食品,可供糖尿病、肝病、胆囊炎患者食用。
除用作甜味剂以上,山梨糖醇还具有保湿、螯合金属离子、改进组织(使蛋糕细腻、防止淀粉老化)的作用。